本報訊 王先生和朱先生,都是杭州蕭山某大型國有企業的職工。收入穩定,家庭幸福,比上不足比下有餘。
  但是人總想多賺一點,這心情可以理解。兩人一合計,決定在蕭山鬧市的一個小區里承包一個棋牌房。由於都是企業職工,天天坐班的,對於這個棋牌房兩人基本是只投錢不打理。好啦,一段時間過去,虧本!
  這樣燒錢可不行,兩人決定,請個“CEO”。請來的是誰呢?陳某,一個賭徒。
  於是,劫數跟著就來了。陳某來了以後,起先確實帶了點生意。但好景不長,在他的管理下,棋牌室里變得烏煙瘴氣,原本幾個老實本分的老顧客一看這個架勢都逃光了,棋牌室經營更加舉步維艱。
  “CEO”這面子掛不住啊!他找到兩位老闆:我叫我朋友來,咱們索性開賭場收場租得了!
  兩位國企員工面面相覷,接著沉默。思忖良久,腦子裡的貪念占了上風——乾!不過千萬小心!
  開年以來,陳某請來的“朋友”在棋牌室開起了賭場,每天準時將“場地費”交付。
  然而,好景不長。一個姓董的來賭了。一開始他手風不順輸了好多,眼見見底,卻手氣上來了,把把贏錢,不僅翻本,還贏了不少。這時不知誰說了一聲“他出老千”。
  “CEO”陳某立即叫來了看場子的兄弟,把董某一通亂揍,還拿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錢。
  董某被打成了重傷,一氣之下報了警,警方很快將“CEO”陳某抓獲。兩位老闆自然也逃不了干係。
  普法一下:明知他人開設賭場卻積極提供條件的,以共同犯罪論處。 本報通訊員 趙百堯 王軍
  本報記者 胡大可/文 林焱挺/繪
  (原標題:搞副業,把自己搞進了班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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