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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北京5月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今天是“五一”假期的最後一天,很不少新人趁著這幾天舉辦了婚禮,婚禮酒店的預訂可謂供不應求。但是不少新人抱怨說,這本來是承載甜蜜回憶的酒店卻給讓人如鯁在喉。
  為什麼這麼說呢?原來不少承接婚宴業務的酒店都會提出限制門檻:你要來我這辦婚禮,就得用我指定的婚慶公司,或者乾脆用酒店自己的婚慶部,要是另請婚慶公司,就得交上千塊額外的費用。這就是所謂的“進場費”。
  難道上門的生意真因為“非指定”就不做了?這種捆綁合理嗎?消費者和婚慶公司怎麼看?
  廣西南寧的潘小姐在籌辦婚禮時問了幾家酒店,都遭遇了“進場費”的門檻:
  潘小姐:如果是合作的話是1500,不合作的是3000塊,相當於增加了我們的成本。婚慶和酒店之間還要有個金錢的關係,那這樣子的話一般消費者會很難接受。
  隨後,記者也咨詢了幾家承辦婚宴的酒店,也得到了“不能外帶婚慶”,“否則加錢”的答覆:
  酒店:它不能外帶。不能請別的婚慶公司過來佈置,只能說用我們自己的。是費加洛的。8000塊錢就蠻漂亮的。
  酒店:婚慶價格需要你自己和他們談。因為你們是和他們結算的他們對我們這邊的收費標準也是保密的。你自己帶婚慶的話一個是要產生入場管理費。另外一個的話就是他那個贈送享受的就比較少。
  和潘小姐有一樣遭遇的新人不在少數。搜索相關信息不難發現,武漢、廣西、河北等等很多地方,酒店收取婚宴進場費的情況都挺普遍。不少新人都想,畢竟是辦喜事,別那麼較真兒,最後,要麼就用了指定的婚慶,要麼就掏了進場費。
  不過,這樣的捆綁,選擇少了,讓他們感覺自己的婚禮卻不能自己做主:
  新人:當時我結婚擺酒的時候基本上可以選的部分已經沒有了,連婚慶公司都是被綁定的,沒有選擇婚慶公司的權利,包括請帖、喜糖、酒水、裝飾等等只能接受他們所指定的那些內容。花了大概3萬多。我花了很多錢,想比市場同類服務要貴,卻不能自由選擇。心裡面覺得蠻氣憤的。
  有的新人就選擇了捆綁的婚慶,但卻反映“不值這個價”。一家婚慶公司的負責人田先生道出了其中的原委:
  田先生:比如說,我們兩萬塊的一場婚禮,婚慶公司能盈利2000、3000塊錢。但是,酒店說你給我一萬五就可以給你做。因為他省去了設備的搬運費,但是直接影響新人婚禮的質量。
  這種婚禮它設備基本已經固定了,變換的形式特別少。其實每個人的婚禮都應該是不一樣的。你倆的感情經歷感情故事,是直接融入到你倆婚禮當中。但是它把設備固定在這些酒店當中,變換就少,質量就低了。
  如果向酒店問起“為什麼要加收進場費?”得到的不外乎以下這些答案:辦婚慶活動需要用到酒店的電水;一些設施會有損耗;非指定公司辦婚禮,可能會影響酒店正常營業等等。
  婚慶公司的田先生指出,有的酒店有自己的婚慶部,有的和酒店有合作關係,所以為了保證自家的生意,酒店就向有“外請婚慶”需求的新人收取進場費:
  田先生:實際上婚慶公司是不會掏這部分進場費的。現在婚慶市場特別不好做。利潤特別低,做一場活下來可能也就掙1000塊錢。它(酒店)再收800-1000進場費,根本不現實,一般都是客人付。
  有律師和消費領域的專家都表示,“進場費”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,剝奪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:
  律師:這個在我們法律上來講交綁定銷售、綁定服務。你要了我這個服務,我很強勢。我需要的一個東西,你給我另外加上一個東西,這不是強制我消費嗎,侵犯了我們消費者公平交易權。
  專家:酒店這些規定都屬於霸王條款,它規定了什麼入場費,都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,違反了消費者意願。
  此前,有新聞報道,在北京,有幾家婚慶公司聯合到工商部門投訴某酒店收取入場費屬“壟斷行為”。但工商部門給出的回應是“這類事件屬於市場行為,雙方協商解決”。
  記者咨詢了北京一些五星級酒店,他們大都不捆綁婚慶,不收取進場費,而是會收取一定押金,在婚禮結束後按照使用的水電和是否損壞東西等等,再進行結算。作為婚慶公司一方,田先生認為,相比於“進場費”來說,這種預付押金的方式比較合理。
  田先生:你進我場地可以,比如說你先交我兩萬到幾萬不等的押金。這是什麼意思?我把押金給你了,我在做的過程當中我破壞你什麼東西,我照價賠償給你。我用了你多少電,電費我給你,這些是合理的,沒問題。但是它如果直接簽訂場地進場費,這是不合理的。
  其實,大家在網上搜索“婚慶公司”和“進場費”這兩個關鍵詞,就會發現,類似的潛規則已經存在不是一天兩天了。相關政府部門,還是要儘早制訂管理費標準,為婚慶行業的有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。而廣大新人,也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,對婚宴“進場費”要敢於說不。(記者劉飛 鄧君洋 梁泰 實習記者田婧瑩)  (原標題:酒店捆綁婚慶公司 自選婚慶公司需交千元進場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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